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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政出台,网约车司机为何如此“难”

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8-31 11:27:37    作者:

   新政对平台、车辆和司机设立了三个必要的“上岗证”,分别是:《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》、《预约出租车运输证》和《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》。

  相比去年十月份征求意见稿而言,三个“上岗证”的名称发生了巨大变化,从原先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、《道路运输证》和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》,变为现在“预约出租车”的相关名称。

  这反映出立法者抛弃了将网约车纳入到传统出租车“旧瓶装新酒”的管理模式,这无疑是进步的。

  不过,发证机关仍是“设区的市或县级出租车行政管理部门”。全国有两千余个县,看来平台的申请繁琐度还是不小。

  首先,新政删除了意见稿中对“车辆所有人”主体申请的要求。

  其次,新政删除了意见稿“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”的要求,也就是说,网约车申请许可时不需要再去公安机关将“非营运”车辆性质变更为“营运性质”。

  最后,网约车车况要求还是有的,需要符合“运营安全相关标准”。

  此外,网约车除了要安装卫星定位和报警装置外,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要求“安装计价器”的规定,私家车主们不用再担心自己爱车的美观被计价器破坏了。

  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审核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。

  新政对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做出了较大调整:第一,要求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和三个记分周期没有没扣满分记录;

  第二,将“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记录、醉酒驾车记录、追逐竞驶记录”修改为“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无吸毒、饮酒后驾驶记录”,可见,新政实际是提高和细化了驾驶员入门门槛,让乘客更有安全感。

  第三,新政增加了“无暴力犯罪记录”的规定,暴力犯罪记录既包括抢劫、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,也包括强奸、抢夺、猥亵等犯罪,既包括曾被判处死缓、无期有期徒刑、拘役和管制的暴力犯罪之人,也应包括曾被判处缓刑之人。

  此外,新政特别将驾驶员资格证申请人,由驾驶者本人扩张到驾驶者和平台都可以申请。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驾驶员本人疏于申请,将申请审核的责任扩展到网约车平台,从这个角度说,平台也具有代替申请和代替审核的责任。想做专车的司机可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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